(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离婚:
1. 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明确写出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同时对于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探视权怎么安排等子女抚养相关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共同债务怎么承担等财产及债务处理问题,都要协商一致并写清楚。
2.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一般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和流程完成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如果协商不成:
1. 确定管辖法院:想离婚的一方要向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是对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向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这里的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 法院审理流程: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会尽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还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是认定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法院在审理中要是确认这种情况属实,可能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包括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