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重婚现象,也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再次与他人步入婚姻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后续的婚姻关系由于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所以是无效的。另一方面是存在被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像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比如说父母与子女之间、姐妹之间等近亲结婚,这样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除此之外,未达到法定婚龄就结婚的情况,在未达到法定年龄时所缔结的婚姻也属于无效婚姻。不过,当达到法定年龄之后,婚姻就会转变为有效。这些情形都是法律明确予以规定的,一旦出现其中任何一种情形,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总之,法律对于导致婚姻无效的这些情形有着清晰的界定和规定,以维护婚姻制度的合法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