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通常不会产生冲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有互补的优势,但也有需要注意的规则,具体如下:
一、一般不冲突的原因
保护客体有重叠但不排斥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都是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实用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更广泛,除了产品的形状、构造外,还包括方法、用途等。只要技术方案符合各自的要求,就可以分别申请。
例如,一种具有新结构的折叠椅,既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来保护其新颖的折叠结构,也可以申请发明专利来保护涉及该折叠椅生产方法或者特殊用途(如户外应急救援折叠椅)等更广泛的技术方案。
申请时间规则允许
专利法允许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这是考虑到两种专利类型的特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快,能让申请人尽早获得保护;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权利更稳定。
例如,一家科技公司研发出了一种新型的电子设备,为了尽快保护产品结构同时又确保对技术方案进行深度保护,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同一天同时提交了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申请。
二、实用新型专利对发明专利授权的影响
正常情况下不影响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通常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