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监护人要意识到自己有管教的责任。比如孩子在外面有一些轻微的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让孩子明白什么是正确的行为规范。因为按照规定,行政机关对这种情况是不予行政处罚的,而是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二)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有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由于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所以他们及其监护人要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处理。如果是轻微的违法行为,像在公共场所轻微的破坏公共设施行为,他们应该主动认识错误,可能会面临较轻的罚款或者警告等处罚。同时,监护人也要借此机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行为。
(三)当涉及到卖淫、嫖娼、赌博等特定类型的违法行为时,即使未满18岁也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例如,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活动,行政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要远离这些违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