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签订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
签订民间协议的主体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来说,成年人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下,能够清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等,他们签订的协议通常是有效的。而对于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签订的协议可能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等特殊情况才有效。比如,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协议是有效的,其他的则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关于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欺诈是指一方故意隐瞒或者歪曲事实,使对方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作出意思表示;胁迫则是指一方以威胁、逼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签订协议。例如,一方以揭露对方隐私相威胁,迫使对方签订对自己不利的协议,这种协议就是可撤销的,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关于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符合公序良俗:
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约定买卖毒品、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间协议,都是无效的。再如,约定违背善良风俗、社会公德的内容,像约定逃避赡养老人义务等,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四)关于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及违约后果:
当民间协议满足上述条件时,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据该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法律后果,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