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计算:
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员工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享受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这是一般的期限规定。要是员工的伤情比较严重或者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才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不过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而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长的确定,大多是依据医疗机构给出的诊断证明,以及各地制定的关于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等相关规定来判断。
(二)工伤治疗结束后康复期等不能正常工作状态下工资待遇计算:
当工伤治疗结束后,如果员工处于康复期等不能正常工作的状态,此时工资待遇要根据企业的相关规定或者双方协商来确定。但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对员工基本生活的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