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需要伤者本人签字确认相关材料。这是因为伤者本人签字意味着其对材料内容,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中事故发生经过、受伤情况等陈述的认可,这是工伤认定流程中确认事实的重要环节。
(二)若伤者因特殊原因,像重伤昏迷等无法签字时,可以由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等代为申请。但要注意,这种代签需要符合法定程序要求。比如,近亲属代签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与伤者关系的材料,像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以表明代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工会组织代签则需提供伤者所在单位工会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