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死者有遗产,债权人可以要求用遗产来清偿债务。在遗产分割之前,要先把死者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还清,剩下的遗产才能被处理或者被继承人继承。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避免遗产被分配后导致债务无法清偿。
(二)要是遗产不够清偿所有债务,对于没还清的部分,债权人不能再向死者的继承人要求偿还。因为继承人只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如果没有遗产可继承,也就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三)当存在保证人或者其他担保责任主体的时候,担保人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比如死者生前借了钱,有别人为他做担保,即使死者去世且遗产不够清偿或者没有遗产,担保人也要按照当初的担保约定承担责任。
(四)要是既没有遗产也没有担保,债务很可能就没办法实际得到清偿了。这时候债权人只能接受债务无法收回的结果,因为没有可供偿债的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