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别人遛狗咬人,一般情况下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你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无偿遛狗:如果你是无偿帮别人遛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例如,你在遛狗时,狗狗突然冲向路人并咬伤对方,而你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那么一般由狗的主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你在遛狗时故意让狗去咬别人,或者严重疏忽大意,如明知狗有攻击性却不牵绳、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导致狗咬人,狗主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你追偿。
有偿遛狗:如果你是有偿代别人遛狗,属于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此时你作为管理人对狗有管理职责。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因你的过错导致狗咬人,比如你在遛狗过程中玩手机,没有注意到狗的行为,致使狗咬伤他人,你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如果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比如被侵权人主动挑衅、激怒狗导致被咬,你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