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驳回起诉后是可以上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情况如下:
上诉的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适用于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起诉等多项范围,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上诉的主体:一般来说,对于驳回起诉的裁定,原告作为起诉方,如果对裁定不服,有权提起上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情况下,被告在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后,没有直接上诉的权利,因为驳回起诉是基于对案件受理条件的审查,而非对案件实体内容的判决。
上诉的注意事项: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即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如果超过这个期限,裁定就会生效,当事人便失去了上诉的权利。此外,上诉时需要明确上诉请求和理由,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增加上诉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