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申报工伤的流程和时间
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去申请,工伤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职工及其家属的权益,确保工伤认定能够及时进行。
(二)工伤认定决定的作出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会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是为了保证认定过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给相关部门足够时间去调查核实情况。
(三)工伤死亡赔偿款项及拨付时间
认定为工伤死亡后,职工的近亲属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提交的资料齐全并且没有争议,社保机构审核拨付相关待遇的时间一般在15至30日左右。这是正常情况下的流程,确保职工家属能及时得到赔偿。
(四)出现争议及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情况
要是存在争议从而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那时间就会延长。因为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去解决争议,可能涉及到更多的调查和审理环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家属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这个过程可能会更久,因为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用人单位的责任和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