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工伤未达到十级的情况,职工可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要负责支付工伤医疗期间符合规定的各类治疗费用,像医疗费、康复费等,职工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费用票据,以便后续顺利报销。
(二)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单位不能因为职工工伤而降低其待遇,职工可以关注工资发放情况,若有异常可及时与单位沟通。
(三)要是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原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都得由单位来承担。职工可以向单位提出合理的赔付要求,如果单位拒绝,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四)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会按照相关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在就医前最好了解清楚相关标准和报销流程,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