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是处理经济补偿纠纷较为便捷的方式,双方直接沟通,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能省时间和成本。若能友好协商解决,可快速化解矛盾。
(二)调解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申请。调解组织会协调双方,促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有一定约束力,能在相对平和氛围中解决纠纷。
(三)仲裁适用于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提交申请书和证据,仲裁委依法审理裁决,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
(四)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