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在试用期未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要求公司补缴,若有损失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或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试用期内公司也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若公司未履行该义务,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当员工因公司未缴社保而遭受损失,如生病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时,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要求补缴社保并赔偿损失。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改正。此外,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及支付赔偿等。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