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在浙江,工伤不存在普遍的“双倍赔偿”说法,但工伤保险待遇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时的民事侵权赔偿在一定情况下可兼得。
法律解析:
在浙江的工伤赔偿相关规定中,工伤保险待遇涵盖了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多种项目,且会根据伤残等级有所不同,像十级伤残就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而当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造成时,职工除了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可向第三人主张民事侵权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医疗费等实际发生的物质损失通常不会重复赔偿,而伤残赔偿等是可以兼得的。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综合工资水平、伤残程度以及责任划分等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在浙江遇到涉及工伤赔偿的具体问题,不清楚相关赔偿标准和流程,建议向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