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确认申请时间:一般在拿到工伤认定结果且伤情相对稳定后,可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对申请时间有具体规定,可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清楚。
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包括病历、检查报告等)、身份证明等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咨询,确保材料准备齐全、准确。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其规定的申请流程和方式进行操作,比如可能需要现场提交或者通过指定的线上平台提交。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
收集相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收集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用发票及清单、职工本人身份证明等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所需的材料。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持收集好的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按照其要求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等待审核与待遇发放:社保经办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具体待遇依职工的具体情况而定。
(三)工伤待遇协商与维权(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
尝试与单位协商:职工可与单位就工伤待遇支付事宜进行协商,明确告知单位其应承担的责任和具体的赔偿项目及金额,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收集证据:若协商不成,职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用凭证、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申请劳动仲裁: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要求单位承担所有工伤待遇。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