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为成立新蔡惠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据《合同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甲
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宗旨,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
由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牵头,以村民(拥有基础母猪长期固定在
50
头
以上规模化猪场,
其他养殖场、
种植场)
自愿入社原则,
组建新蔡惠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
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畜禽散养、水产养殖、销售:农作
物种植及与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
甲方权利
(
1
)
甲方不定期去乙方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以及核实饲料使用等相关情况。
(
2
)
甲方要求乙方保证全阶段使用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的产品(每
月饲料用量
20
吨以上)
。
2
、
甲方义务
(
1
)
按优惠价向乙方提供饲料,产品价格随市场情况变动。
(
2
)
协助乙方融资。
(
3
)
在乙方完全履行义务后,甲方保证乙方每年享受
2
万元以上的收益率。
(如乙方在合作社每年利润未到
2
万元的差额部分由新蔡联邦康地饲
料有限公司补给)
(
4
)
为乙方提供经常性的专家技术及行情咨询服务。
(
5
)
在乙方完全履行应尽义务时,为乙方提供本合作社综合办公楼内
110
—
120
㎡三室一厅办公房一套。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
1
)
按优惠价从甲方购买饲料。
(
2
)
在融资时,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
3
)
在乙方完全履行义务后,乙方每年从合作社分得的利润达不到
2
万元的
收益率时,可以要求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补齐差额。
(因不可抗
力造成的除外)
(
4
)
要求甲方提供经常性的专家技术及行情咨询服务。
(
5
)
在乙方完全履行应尽义务时,要求甲方按约定在本合作社综合办公楼内
为其提供
110
—
120
㎡三室一厅办公房一套。
2
、乙方的义务
(
1
)
乙方出资额
1
万元。
(
2
)
乙方保证猪场为基础母猪长期固定在
50
头以上规模化猪场。
(
3
)
乙方保证全阶段使用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的产品(每月使用饲料
20
吨以上)
,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乙方投资加盟新蔡惠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处:
1
、在乙方完全履行应尽义务时,甲方为乙方提供
110
—
120
㎡三室一厅本社员工
办公房一套,
(办公房在本社综合办公楼内)
。
2
、在乙方完全履行义务后,享受每年
2
万元以上的收益率。
(如乙方在本社每年
利润未到
2
万元的部分,由新蔡联邦康地饲料有限公司补给)
。
3
、协助本社员融资。
4
、专家经常性的技术及行情咨询服务。
5
、享受合作社优惠价,产品价格随行就市。
6
、如乙方全部转让股份,应以原始出资数额相同金额转让,受让被转让人和甲
方另行签订合同,自转让之日起,转让人自动不再享有加盟本合作社的好处和本合同约定的
权利、义务。
五、其他约定按《章程》
。
六、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新蔡惠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新蔡惠众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乙
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三:沂南县康鑫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员工聘任合同
沂南县康鑫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员工聘任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沂南县康鑫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
聘
人)
: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
规定,
按照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的原则,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
,合同期满
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
、
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
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
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
(推
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任合
同。
4
、
本合同期满后,
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
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
、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
、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
岗位,重新签订岗位及职责。
3
、
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上人员,未能于一个月前提出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