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工伤且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用人单位通常不能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辞退员工。
(二)工伤后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员工退出工作岗位,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
(三)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除非员工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单位一般不能解除。
(四)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或员工本人提出解除的,按规定处理。
(五)若员工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