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尝试协商解决。在追尾事故认定对方全责后,若对方不理赔,首先要保持冷静,主动与对方再次沟通协商,清晰、明确地向对方说明其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对方履行该义务,以友好、理性的方式争取让对方主动赔偿。
(二)寻求调解帮助。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比如请求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进行调解,交通管理部门通常会依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三)提起诉讼维权。要是调解也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像追尾认定书,它能明确事故责任的划分;还有车辆维修发票,用于证明实际的维修费用支出等,以此来支持自己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诉求,损失一般包括车辆维修费用以及因车辆维修导致的合理交通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