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若老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遗嘱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例如,老人自书遗嘱表明将房产留给某个子女,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就应按此执行。
法定继承:老人没有立遗嘱或遗嘱无效等情况下,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遗产范围
老人去世后留下的合法财产都属于遗产范畴,如房产、存款、车辆、股权、股票、债券、知识产权等。
特殊情况处理
胎儿的继承份额: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照顾: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比如没有收入来源且患有疾病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义务不同的份额调整: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