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务必严格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完整的“五险”。不能只购买工伤保险而忽略其他险种,要认识到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二)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依法补缴其他险种。若沟通无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后果,避免因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