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奶奶在动迁前通过遗嘱、赠与等合法方式把房屋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给孙女,孙女可依据获得的产权份额,按动迁补偿安置方案拿相应份额的动迁补偿款。
(二)若奶奶未处置房产,动迁补偿款先归奶奶。奶奶去世且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孙女非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般不能直接继承动迁款。
(三)若存在特殊情形,如孙女父亲先于奶奶去世,孙女可代位继承父亲应得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