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办理期限:一般情形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从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开始算,60日内会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要是工伤认定申请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也明确,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15日内作出决定。
(二)通知要求: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会马上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职工的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的单位。
(三)特殊情况:要是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必须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作为依据,可这些部门还没给出结论,那工伤认定的时间就会暂停计算,等相关结论出来后,再接着算时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