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甲方)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将本工程中门窗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安装,为明确职责,结合工程实情,经双方协商,签订门窗工程分包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 上海盛夏中京科技园
二、地址: 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盛夏路500弄1—6号
三、分包范围: 盛夏中京科技园4#楼铝合金门窗工程
四、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材料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技术及材料、工期要求:
1、采用 乐祥牌铝合金 型材 喷涂80隐框窗 系列 ;
2、玻璃采用
3、要求采用前装法施工;
4、框四周采用发泡剂填充,防水内外连墙采用玻璃与窗扇固定采用 ;
5、工期: 按照土建工程部施工进度跟进,约60天完工 ;
六、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验收,通过单项验收合格。
七、工程价款:
按每平方米单价结算。
计: 铝合金隐框窗 、铝合金门、铝合金百叶窗合计: 元/㎡=
元/只 元/只= 元(不包括线路、线管安装) 合计工程款(大写)肆拾陆万伍仟柒佰元整。
按实际做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不包括税金(发票、资质、检测费、管理费),税金由甲方(总包方)统一缴纳建筑安装税金。
八、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预付总工程款15% ;工程开始进场安装,支付月工程进度价款的75%;安装完毕付总工程款 90% ;门窗工程单项竣工,乙方提供工程决算书,甲方必须在15个工作日完成决算书的核对工作,决算完成支付至总价款的95%;余款 到一年保修期满后十天内付清。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九、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按合同付款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施工进度按时完工,甲方应及时支 付相应的工程款,如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造成工程延误,乙方不负责任。
十、本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账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签订日期:2015年 8 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