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工伤认定与购买工伤保险无关。工伤认定是依据具体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而购买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二者是相互独立的概念。
(二)了解工伤认定的条件。职工在多种情形下可被认定为工伤,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前后,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等。只要符合这些工伤认定的条件,即便单位没有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同样有权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三)清楚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后果。若单位未履行购买工伤保险的义务,那么原本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相关待遇,像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就都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