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拆迁补偿款逾期支付产生利息时,计算依据较为明确,以未支付补偿款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从逾期日算至实际支付日。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确保其能及时足额得到补偿款。
2. 被拆迁人将补偿款储蓄产生的利息归被拆迁人自行享有,不属于拆迁补偿范围。这是基于拆迁补偿的本质是对被拆迁物的价值补偿,储蓄利息与拆迁行为本身无关。
3. 具体的计算细节需参照当地拆迁政策、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不同地区可能因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不同政策,合同条款也会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特殊约定。
提醒:
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拆迁利息相关的规定,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拆迁补偿款支付等情况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