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通常情况下彩礼不予退还。即便彩礼钱是通过借款方式筹备的,一般也不影响这个结果。因为此时双方已经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彩礼在某种程度上已完成其在婚姻缔结过程中的使命。
(二)若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而且双方最终离婚了,这种情况下给付人可以要求适当返还彩礼。这是考虑到彩礼的给付对给付人生活造成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三)要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一般是需要返还的。因为在法律上,未办理结婚登记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彩礼给付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四)在处理彩礼退还问题时,需要提供彩礼支付的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彩礼给付的事实和具体金额等关键信息,有助于在涉及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