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彩礼是婚前男方给女方家庭的,通常当作对女方家庭的赠与,归女方家庭。这是因为这种情况下,彩礼的赠与对象明确指向女方家庭。
(二)婚前给女方个人且明确表示是给其个人财物,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是女方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权益。
(三)婚后给的彩礼,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个人,如书面约定,那就是女方个人财产。
(四)未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彩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可请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