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人不存在“死亡”说法,若指法定代表人死亡,其死亡不影响公司主体资格和债务承担,公司应推选或任命新法定代表人,债务由公司财产偿还。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有独立的财产和责任承担能力。法定代表人仅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并非公司本身。所以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公司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基于法人财产独立原则。当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需按法定程序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以保障运营管理。在偿债方面,公司用自身财产如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偿还债务。若资不抵债,则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按法定顺序偿债。若你对法人、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