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发生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根据伤情等情况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二)不同伤残情况的赔偿项目及支付主体
1. 被认定为工伤且鉴定有伤残等级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是公司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这笔费用就得公司来掏。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公司按月支付。比如职工原来月工资5000元,停工留薪期3个月,那公司就得支付15000元工资。
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来确定具体金额。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是公司没参保,就由公司支付。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27个月的本人工资。
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2. 未达到伤残等级
主要赔偿项目为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相关费用,支付主体与达到伤残等级时相应费用的支付主体相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