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夫妻离婚后丈夫所欠债务,首先要明确债务性质。对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像因他个人参与赌博、吸毒这类违法活动而欠下的债务,或者是离婚后他以个人名义单纯为了处理个人事务而借的钱,这种情况下,偿还责任就由丈夫一个人来承担。因为这些债务和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没有关系,完全是丈夫个人行为导致的负债,所以前妻不需要为此承担偿还责任。
(二)要是债务虽然是在离婚后才产生,但实际上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比如是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需要而借的钱,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或者是为了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一起做生意时为了进货、扩大生产规模等借的钱。即便夫妻已经离婚了,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这笔债务。因为这些债务是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夫妻双方都从中受益,所以都有偿还的义务。
(三)在夫妻内部,如果前妻已经承担了超出自己本来应该承担份额的债务,那么前妻有权向丈夫进行追偿。这是为了保障前妻的合法权益,避免她因为不合理的债务分担而遭受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