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职工发生工伤后,大部分赔偿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像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职工不用担心这部分花销;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也能得到保障;要是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相关的交通和食宿费用也会有相应安排;还有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等,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而单位需要支付的费用也有明确规定,比如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能少,单位要照常发放;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单位要按月给他们发放伤残津贴;当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职工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由单位来支付。
(二)对于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原本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那些项目,现在全部得由单位来承担。单位不能因为没缴纳保险就逃避责任,职工的合法权益还是要得到保障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