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管辖法院
1. 一般来说,在济源起诉离婚,要向济源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济源存在多个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那就得依据具体的管辖规定,将案件分到相应的法庭。
2. 按照通常的管辖规则,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要是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 存在特殊情形时,管辖法院会有所不同。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等情况,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就有管辖权。
(二)准备证据材料
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在诉讼过程中对维护自身权益很重要。比如结婚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关键证据;财产证明,能清晰表明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有助于财产的合理分割;还有关于子女抚养相关的证据,像孩子的生活、学习环境,双方的抚养能力等方面的证据,对于争取子女抚养权有很大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