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
工伤保险基金会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工伤九级的情况,标准是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但如果上班仅十天这种特殊情况,可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确定,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可能参照同岗位职工平均工资等方式确定。
(二)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赔偿:
若解除劳动关系,还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数额要参照当地相关规定来计算。
(三)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比如职工原来每月工资5000元,包含各种福利,那么停工留薪期单位也应按照5000元的标准每月支付工资。
(四)关于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
如果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所有赔偿都应由单位承担,职工应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都要由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