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工伤保险角度,若员工死亡被认定为工伤死亡:
社保会按规定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此时公司的责任主要是协助员工家属完成工伤认定申报等相关程序工作,要积极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确保申报流程顺利进行。
(二)若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足额社保:
当这种情况导致员工家属不能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公司需要补足差额部分。公司应当对自身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定期自查,避免出现此类问题,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若员工是非因工死亡:
在社保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的情况下,公司可能依据内部规章制度或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家属一定的补助。不过需要明确,这并非法定的强制义务,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意愿来决定是否给予补助以及补助的具体金额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