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即使没签合伙协议,也受法律约束,不能随时退出。因为合伙事务进行中随意退伙,会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和合伙事务开展。
(二)合伙人退伙通常需满足一定条件,比如要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等法定情形。若有正当理由,如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约定、损害合伙利益等,才可能退伙。
(三)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擅自退伙,要对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