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是否属于工伤:
农民工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死亡,一般算工伤。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种情况属于工伤情形。还有在工地正常作业时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视同工伤。但要注意,如果是因为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死亡的,就不属于工伤范畴。
(二)工伤认定后的赔偿:
若被认定为工伤,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关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情况: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就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