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涉及给父母打借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首先要明确借款用途。如果借款是用于个人事务,比如个人的投资或者纯粹的个人消费,并且另一方配偶不知情也未受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借款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若存在争议,双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如果主张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像前面提到的用于装修共同居住房屋,那么需要拿出如装修合同、装修款项支付记录等证据来证明该借款与家庭共同生活相关。如果主张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借款,可提供聊天记录、共同签字的借条等证据。
(三)当争议无法自行解决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具体情况来判定该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