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要分给父母吗
在正常情况之下,夫妻共同财产并无必要划拨给各自的父母。
然而,当夫妻因婚姻关系解除而面临财产分割时,双方的共同财产通常会在他们彼此之间进行分配。当然,若夫妻双方都能够达成共识,愿意将某些甚至所有共同财产赠予给自己的父母,那么这也是完全合法并且可行的。
然而,一旦夫妻一方不幸离世,对离世者所享有的夫妇共同财产的份额来讲,倘若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原本属于这位离世伴侣的那部分份额便可能由他/她的父母以法律上认可的方式获得,成为其法定继承人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权要如何分配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倘若具有遗嘱存在,那么便应依照遗嘱执行;若无遗嘱,则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在此过程中,男女继承人人享有同等权利。作为被继承人财产分配的标准,我们通常按照顺位平等分配的原则行事。所谓遗嘱,乃是指在人身处世之际,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依据相关法规对于自己所有的遗产或其它事务进行的个人性手段处置,而这种处置在立遗嘱人离世时期便会生效成为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夫妻共同房产,一方不同意卖,怎么办理
在涉及到夫妻共有产权的前提之下,如其中任何一方表示反对出售房地产的事宜,则意味着无法顺利地完成房屋交易。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应当尝试与持反对意见的配偶进行深入的沟通与协商,以期理解他们反对出售的具体原因,并努力寻求解决争议的途径。
倘若经过充分的协商仍然未能达成共识,并且出售房产的决心十分坚定,那么可能就需要考虑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全面评估各种相关因素,包括夫妻双方的权益、房地产的原始取得方式以及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现状等等,从而做出是否支持出售房产的最终裁决。
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诉讼乃是最后的救济途径,整个过程可能会相对漫长,同时也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及经济成本。
通常,夫妻无需将共同财产分给父母。但婚姻解除时,共同财产会在双方间分配。如果双方同意,可将部分或全部财产赠予父母,这是合法的。若一方去世,其共同财产份额在无遗嘱情况下可能由父母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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