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遇到因事故扣车的情况,要清楚正常流程是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所以要关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时间,以便及时了解何时可以领回车辆。
(二)要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且时间超过五日,要知道扣留车辆的时间是会包含检验、鉴定时间的。同时要明白检验、鉴定时间一般不超二十日,特殊情况经批准能延长十日。
(三)通常在扣除检验、鉴定等时间后,三十日内可以拿到被扣车辆,最长不超过六十日。若超出这个期限还没拿到车,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原因,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