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医疗费:工伤截肢后,治疗过程中产生的诸如手术费、药费等合理费用,都属于医疗费范畴,这部分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职工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以便后续顺利报销。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间,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应了解自己的停工留薪期时长,若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可及时与单位沟通协商,维护自身权益。
(三)伤残赔偿:
1.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截肢情况通常可能被鉴定为较高等级伤残。职工要积极配合鉴定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鉴定。
2. 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会根据伤残等级按月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按照伤残等级支付,这两项费用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补偿:如果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其他赔偿项目: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需要护理,职工还可能获得护理费;另外,康复费等合理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按月发放。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