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60周岁以上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如果在工作中受伤,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受伤时的现场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工作相关的材料等,以便顺利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如果构成伤残)等。
(二)对于60周岁以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
这种情况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如果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此时要查看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中关于受伤赔偿的具体约定,按照约定来要求赔偿。要是没有相关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雇主存在过错致使其受伤的,可以按照民事侵权责任相关规定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需要注意收集雇主存在过错的证据,比如雇主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安排超出身体承受能力的工作等。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要保留好相关费用的票据,以便后续索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