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程序
1. 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为了及时确定工伤情况,保障职工权益,同时也便于社保部门进行管理和审核。
2. 特殊情况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样能保证职工在用人单位不作为的情况下,仍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劳动能力鉴定
在经过认定确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等具体情况。劳动能力鉴定能准确评估工伤对职工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为后续的赔偿提供依据。
(三)赔偿计算与支付
1. 分别计算赔偿:每次工伤都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分别计算赔偿。因为每次工伤的伤害情况、治疗费用等可能不同,所以分别计算更能体现公平合理。
2. 实际费用赔偿:像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要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分别给予赔偿。比如医疗费就是根据职工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停工留薪期工资则根据职工停工留薪的时间和工资标准来计算。
3. 伤残待遇赔付:如果工伤构成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应的伤残待遇会根据每次工伤的伤残等级分别进行赔付。伤残等级不同,赔付标准也不一样。
4.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要是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依据相关规定各自计算。这是对职工因工伤可能面临的后续就业和医疗问题的一种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伤残等级的,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