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工伤赔偿金额时,要先明确工伤认定情况。务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以便准确认定是否属于工伤以及确定工伤等级。这是后续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基础。
(二)对于一般医疗费用,要注意只有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的费用,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以在治疗过程中,尽量选择符合目录标准的诊疗项目和药品,避免自行承担不必要的费用。
(三)伤残赔偿方面,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不同。一级伤残是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依次递减,十级伤残为7个月。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会根据伤残等级按一定比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要关注当地具体的支付比例和标准。
(四)若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会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于具体数额各地规定不同,需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争取应得的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依次递减至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