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便工伤看似不严重,也应积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因为从专业角度看,有些伤害可能初期表现不明显,但随着时间推移或在后续工作生活中,可能会暴露出潜在的功能障碍问题,影响职工后续的工作和生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准确发现这些潜在问题,保障自身权益。
(二)明确鉴定意义。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对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至关重要。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付数额的确定都依赖于鉴定结果。所以,不能因工伤表面不严重就忽视鉴定,否则可能导致应得的赔偿减少。
(三)作为争议解决依据。在用人单位与职工就工伤赔偿等问题产生争议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重要的依据。有了明确的鉴定结论,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时,就有了有力的支撑,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等情况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