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赔偿金计算:
若是城镇户口,以江苏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从定残之日起算二十年。不过,要是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每多一岁,计算年限就减少一年;要是七十五周岁以上,就按五年计算,最后再乘上10%(10级伤残系数)。
若是农村户口,可要是能证明自己在城镇居住生活满一年以上,而且主要收入是来自城镇的,那也能按照城镇标准来计算伤残赔偿金。
(二)其他赔偿项目: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金额进行赔偿。
误工费:要根据误工的时间以及收入状况来确定赔偿数额。
护理费:依照护理的级别和期限来确定赔偿数额。
营养费:按照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来确定赔偿数额。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会有此项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得结合实际情况仔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