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发现被不认识的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不要尝试直接“退”,因为这可能涉及身份信息被冒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直接退可能会导致后续处理出现问题。
(二)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此情况。在反映时,要尽可能准备好充分的证据,用来证明自己与该购买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实。比如可以提供自己真实的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材料。
(三)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反映后,会展开核查工作。若核实确属错误参保,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处理,常见的操作就是终止该错误的参保关系。
(四)若经调查发现存在单位冒用他人信息参保的恶意行为,该单位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若存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参保等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