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常来讲,发生车祸后,住院费用一般得由肇事一方来承担。要是肇事方跑了或者实在没能力承担这笔费用,那就要看具体情况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机动车有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就得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把抢救费用给支付了。
2. 要是抢救费用超出了责任限额,或者机动车没参加这个强制保险,又或者肇事方逃逸了,这时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就会先垫付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抢救费用。而且,这个基金管理机构之后是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去追讨这笔钱的。
3. 要是患者自己也有责任,那就得按照过错的程度按比例分担住院费用。不过总的原则就是,先得让肇事方或者相关保险、基金来承担,这样才能保证患者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