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农村宅基地纠纷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不服仲裁可起诉)等途径处理。
法律解析:
1. 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着对宅基地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的责任,这是基于其基层管理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它能利用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促使双方和解。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宅基地管理和纠纷处理有指导监督职责,在乡镇政府处理纠纷时能提供专业指导等协助。
3. 当纠纷涉及土地权属等问题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介入处理,因为其在土地管理方面有相应职能。
4. 双方自行协商是解决纠纷的基础方式,简单高效。若协商无果,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可进行仲裁,而不服仲裁裁决还可向法院起诉。如果您在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方面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咨询,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处理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