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装修工是业主直接雇佣时:
1. 业主赔偿责任:若装修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摔伤,业主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雇佣关系下,雇主对雇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有一定保障义务。例如装修工在正常进行装修工作时因场地问题摔伤,业主可能要负责赔偿。
2. 赔偿范围: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即装修工因摔伤治疗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误工费,也就是装修工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若装修工受伤后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等相关合理费用。
3. 减轻业主赔偿责任情况:要是装修工自身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比如不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等,这种情况下可以减轻业主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当装修工是装修公司员工时:
1. 一般责任承担:装修公司与业主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工与业主不存在直接雇佣关系,通常由装修公司承担雇主责任。比如装修工在工作中摔伤,一般是装修公司负责赔偿。
2. 业主承担责任情况:但如果业主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例如提供的场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告知装修公司和装修工,这种情况下业主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